农村公共治理是指群众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式,允许所有村民作为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共同决定农村建设和发展。从全球社会治理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共治理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制度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趋势。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治理取得了一定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和国内人民的一致认可,但也存在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弱化、农村公共物品供应单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决策透明度低、农村社会治理资金短缺等客观问题。为此,我们积极建议各级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有效提高我国农村公共治理水平。
一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在农村公共治理过程中,必须根据农村建设、发展需要和农村居民主观意愿,加强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服务供给,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例如,加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沟通和研究,重点解决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和社会需求问题,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科学教育服务供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给予群众更多的知识普及、综合援助和指导,帮助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农村旅游,增加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指导就业、创业。特别是在农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供给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因为我国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了保障,但精神文化生活仍然缺乏。如果长期这样做,对农村政治经济发展影响很大。因此,政府应积极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如完善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引进正能量文化资源。射洪县青堤乡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孝道文化”“目连戏”值得推广,但需要文化资金和物质支持,促进农村文化自治,吸引村民从寺庙拜神、桌上麻将中回来[1]。
二是扩大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主体
农村公共物品可以满足农村人民的不同需求,使用其效用不会随着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降低,如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援助、公共文化和公共基础设施是典型的农村公共物品。为了提高农村公共物品的供应水平,有必要打破单一的公共物品供应主体,实现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主体的多样化。实现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主体的多样化,关键是扩大农村公共物品供应的资金来源,实现供应模式的多样化,扩大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如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捐赠、社会公益捐赠、个人自愿捐赠、公益社会组织也参与农村公共物品供应,适当优惠政策,在保障供应主体利益的基础上,降低农村公共物品的消费成本。
三、增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透明度
农村公共治理的推进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透明度有很高的要求。作为居民和公众,如果不了解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内部运作,肯定不会参与公共治理,这很容易理解。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一方面需要大力提高财务披露,因为财务资金是农村治理和建设的基础,与所有人密切相关,必须让所有公众清楚地了解资金来源、下落、使用效率等。;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公众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监督,及时公布所有工作环节、流程、措施、方法和效果,明确主要责任人,由政府客观判断和评价[2]。这样,作为公众,我们才能真正有可能参与公共治理。
四是加强农村社会治理资金保障
保障农村社会治理的资政需求是农村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在必要的财政保障下,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基础设施水平可以得到更快的提高。因此,必须鼓励和建设现代化、市场化、规模化的农村社会经济体,帮助优化和升级农村传统产业的经济结构。此外,帮助村民树立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信心,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甚至改革开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建设和发展都集中在城市,而忽视了农村。因此,中国城市经济发展良好,农村经济相对落后[3]。由于历史条件、社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技术条件、知识能力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明显慢于城市地区。在这种情况下,村民自己无能为力,因此村民对经济发展缺乏信心。利用农村振兴的东风,帮助村民树立农村经济发展的信心,让村民积极配合,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目前,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治理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治理水平,在我国农村全面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能保障和促进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