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融入法学教育建设路径
目前,学校法律教育的困惑在于如何在满足消防安全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同时,有效地补充单一思想政治教育对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构建廉洁法律教育的道路:
(1)创新法学教育课程设置
目前,消防学校在开展法律教育的过程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没有真正脱离传统的普通教育方式,没有突出自身特色。教学与实践脱节,教育与需求脱节现象依然普遍。二是法律教育课程不够重视,学时少,缺乏实践培训课程,严重制约了法治思维的形成。三是只注重法律基本原则和规则的传递。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廉政教育中的地位认识不够甚至空白,实践中基本不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学。因此,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变:一是注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课程体系的特点,课程设置应精细,不宜空,突出消防特点和前瞻性。二是注重法律思维训练,追求法律教育理论知识教学与思维意识训练的平衡,尽量减少忽视思维训练造成的能力弱化,注重培养学生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立足人才培养需要,选择性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执法专业素质、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二)建立法学教育长效机制
法治是教育领域法治理念的延伸。建立法治理念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前提,建立法治理念或法治信仰必须通过系统的法律知识教授来理解法律精神。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是徒劳的。只有法律被信仰,成为公职人员的信仰观念和行为习惯,廉政建设才能避免被忽视的风险。因此,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廉洁法制建设: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将学生管理部、法律教研组、学生纳入廉洁法制培训体系,形成正常、长期的法律警示教育,建立教育培训社区。二是建立评价机制,根据部门、教研组、学生制定评价计划,确定评价内容,实施统一评价、统一排名、统一评价,建立健全廉洁法律绩效档案。三是建立补偿机制,将法律警示教育成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督促工作实施的措施之一,增强学生和各部门的使命感和危机感。
(3)统一教学计划,实施标准化教育
标准化教育是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结果相对统一的公认范式,具有科学的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高校在法律教育发展方向上扩大了自主权和自主权,具有法律教育方向不明确、设置不合规、随意性强的特点。作为公安现役部队培养预备警官的高校,学生的法律教育成果直接关系到未来公安职能的发挥和执法质量。因此,迫切需要统一国家公安院校的法律教育,形成和实现标准化教学的要求。法律教育的标准化不仅有利于教育与职业的联系,而且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目的,更好地将廉政建设的需求融入法律教育。
(4)拓展教育平台,丰富学习渠道
消防院校在法律课程中存在课时不足、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开放性和实践性不足等问题。为确保廉政教育在法律教育中取得实效,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拓展法律教育的途径和平台:一是借助多媒体平台,充分利用社交网络,建立法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便于获取、共享、交流网络公开课、法律教学视频等相关培训资源,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二是安排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丰富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方法;同时,安排学生在假期就近参加当地法院庭审,将庭审现场转化为廉政教育课题。三是结合消防部队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通过问卷调查确定课程重点内容,以实战实用为目的,重点学习消防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缩短法治教育适应过程,有效提高廉政教育培训的目的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