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理性图。
全体会议认为,市场调整是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方式。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市场经济探索,经过争论、反复和起伏,我党终于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对市场经济有了成熟、清晰、准确的科学定位。我们知道,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计划工作的主观性都受到道德、人际关系和理性能力的制约。有一个寓言说,一头驴又累又饿。当它来到两堆干草面前时,它欣喜若狂,跳舞;然而,有一个问题在等着它,那就是,它如何最大限度地消费这些干草?理论先于行动,但如何计算最大化消费模式?它在冥想中逐渐失去知觉。。因此,从理论上讲,还是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强大的经济问题来看,马克思导师斯密相对正确:市场经济可以在看不见的手的调整下创造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和发现公共利益。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发展动力和纠正偏差的功能。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市场回归市场,使市场调整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相当于市场调整为主和市场调整为基础。当然,在亚当·斯密近300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可能意识到市场经济的缺陷:唯利是图、垄断障碍、调整滞后和冷酷无情。因此,我们应该利用政府调整来纠正和补充市场功能,以便更好地平衡和朝着社会主义共同繁荣的公平目标前进。我们既不提到计划调整为辅,也不提到计划调整为主。我们主张在市场决定性配置资源的同时,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太强大是基于计划,市场经济可能会被政府压垮;政府调整能力太弱,纠正市场的能力不足,经济发展不合理,人民将被拖垮。这就要求中国进一步探索政府的权力范围和作用;政府调整行为的合规性。因此,我们将政府改革目标定义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律化;行政机关必须坚持法律责任,法律不能授权;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坚决纠正不作为,行为混乱,坚决克服懒惰、懒惰、惩罚玩忽职守、玩忽职守;行政机关不得在法律之外设定权力。因此,中国的政府改革将主要围绕两条线索展开。首先,政府可以授予哪些经济监管权力,这是政府权力清单的主题。如果对于市场实体来说,法律禁止是自由的,那么,对于政府来说,法律的正面权力是不可能的。所谓的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权力,在作者看来,主要是规范中国现有的8000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章以下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防止其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私人建设,扰乱市场经济,破坏法治建设。二是控制政府经济调整的权力。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所有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种永恒的经验;有权力的人直到有界限才停止使用权力。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经济权力,我党提出:一是确定科学决策的考虑指标——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流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根据权力清单,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面披露政府职能、法律依据、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程序;第四,公平文明执法,严格责任调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第五,加强党内监督、全国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限制和监督制度。马克思说,在民主国家,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国家,国王就是法律。因此,民主与法治同行。发扬民主是坚持人民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全会强调,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和力量来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政治制度,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确保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繁荣;确保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方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